來源:新周口客戶端
2019-01-30
周口日報?新周口客戶端記者 姬慧洋 陳永團 通訊員 杜鑫
自己不懂法,稀里糊涂給別人做了擔保,在發現自己銀行賬戶被查封后,便來到法院找法官評理,機智法官順藤摸瓜找到了被執行人。1月30日,記者從沈丘縣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該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順利執結。
2017年,周某為朋友劉某做擔保向魯某借款24萬元,雙方約定借期6個月,并約定了利息。期限屆滿后,劉某沒有依歸還借款,魯某多次催要劉某一直以沒錢為由拖欠不還。魯某又去找擔保人周某索要借款,周某卻以自己沒有用錢為由將魯某拒之門外。魯某見二人如此態度,便將劉某和周某一起告到了法院。沈丘縣法院經過開庭審理,依法作出判決,判令劉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歸還借款及利息共計24.8萬元,周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后,劉某未履行,周某更是認為與自己無關,拒絕履行。魯某氣憤之下向沈丘縣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通過電話與劉某取得聯系,劉某以自己在外地為由拒絕前來領取執行法律文書,執行法官遂依照其提供的送達地址將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郵寄送達。在向周某送達文書時,周某仍然以與自己無關為由拒絕簽收。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劉某,劉某卻將法官電話拉黑。針對劉某和周某的行為,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將周某和劉某的銀行賬戶查封。這下周某急了,氣沖沖來到法院找到法官。待法官將相關法律規定詳細向其釋明后,周某才如夢方醒。
很快周某與劉某取得了聯系,恰好劉某剛從外地返回,面對周某的指責,劉某面紅耳赤,表示愿意與申請人魯某協商。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劉某先期履行5萬元,剩余款項分批于2019年10月1日前全部履行完畢。
[責任編輯:張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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