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周口晚報
2020-04-21
□記者 姬慧洋
本報訊 4月20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獲悉,在我市中心城區按喇叭的司機要被罰款了。4月17日起,我市中心城區實行禁鳴,違反規定的車主將被處以最高50元的罰款。
據了解,4月17日至5月4日為我市中心城區禁鳴宣傳階段;5月5日起,所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在禁鳴區域內全天24小時禁鳴。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可以使用喇叭和警報器,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我市中心城區禁鳴區域為周口大道(含)以西,漢陽路(含)以東,太昊路(含)以北,建設大道(含)以南。
對違反禁鳴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處以20元至50元罰款。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妨礙、阻擾公安民警依法履行公務的行為,依法從嚴處置。“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增強文明交通意識,自覺遵守規定,為提升城市環境質量和城市品質作出積極貢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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