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周道客戶端
2020-11-23
周口日報·周道客戶端記者 盧好亮
“人民法院為人民,強制執行解民憂”“打擊老賴,執法如山”。11月20日,鄲城縣王某剛把兩面鮮艷的錦旗送到鄲城縣法院執行民警手中,眼含熱淚,感激不已。
2017年11月,王某剛同村村民王某以在外地承包土地種植藥材為由分3次向王某剛借款共計15.8萬元,后王某剛多次催要無果。2019年12月,王某剛將其訴至鄲城縣法院。經依法審理,法院判決王某剛勝訴。判決生效后,王某仍然拒絕履行判決義務,王某剛遂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王某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告知其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并通過電話與其聯系,責令其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但王某聲稱,他人在外地,就是不還錢,想怎么辦就怎么辦,態度十分惡劣。
為及時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決定采取強制措施迫使王某還款。由于王某長期在山西省做藥材種植生意,行蹤不好確定,案件一時難以推進。但是,執行法官迎難而上,毫不氣餒,多次到王某老家所在的村蹲守并發動群眾積極舉報。9月17日,法院接到信息,王某從外地回到老家,執行法官立即出擊,一舉將其控制,并在將王某帶往醫院進行體檢和核酸檢測后,依法對其司法拘留。
在被拘留期間,王某態度仍然惡劣,依舊表示就是蹲監獄,也不還錢。對此,法官決定依法將王某涉嫌拒執罪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看到動真格,要追究刑事責任,王某害怕了。
“我愿意履行判決義務,請不要判我刑。”11月9日上午,被執行人王某在得知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時,急忙聯系其家人到法院履行了7.5萬元執行款,剩余部分在王某親屬擔保下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分期還款協議,案件得以執結。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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