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
為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確保我市安全度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關于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規定,現將全市主要河道、滯洪區、大型水閘、船閘等重點防洪工程責任人予以通報。
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逐級明確本地其他河道、水閘等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責任人并予以通報。
周口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