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溝縣人民法院韭園人民法庭
本報訊 (記者 彭慧)近日,扶溝縣人民法院韭園人民法庭通過與韭園鎮政府、鎮司法所、鎮土管所、村委會及相關綜治組織積極聯絡、通力協作,成功將一起陳年土地糾紛案化解。
原告張某甲與被告張某乙系同村不同組村民,兩家因承包地邊界問題產生爭議訴至扶溝縣人民法院韭園人民法庭,原告要求被告返還侵占的0.7畝土地,被告認為爭議土地屬于自家所有,堅決不同意返還。承辦該案的庭長孫斌經調查了解到,爭議土地是2006年分地時產生的歷史遺留問題,原被告雙方承包地正好處在兩個組的分界地段,兩個組之間的邊界也不分明。法庭受理案件后,多次到村委和土地現場調查了解情況,得知爭議土地面積并不大,更大的問題是雙方積怨已久,誰也不肯后退一步。如果該案一判了之,不但不能化解矛盾糾紛,很可能會誘發兩家更大的矛盾。于是,孫斌積極與鎮政府溝通協調,組織鎮司法所、包村干部、鎮土管所、村委班子和兩組組長一起調解案件。
雙方當事人坐在一起后仍爭吵不休,彼此毫不相讓。孫斌見狀跟雙方聊起了家常,從家中狀況聊到占地糾紛:“都是鄉里鄉親,犯不著因為這事傷了和氣……”隨著深入了解,孫斌知道,被告不返還土地的主要原因是原告不僅要求被告返還土地,還要被告賠償這些年由此造成的損失。“你看因為這點地和這點錢,傷了感情值得嗎?人家也不是不還你地,中間產生的損失很難界定,幾十年的交情可不能因為這點事就沒了……”孫斌同時做著雙方的工作。
在座的鎮政府、鎮司法所、鎮土管所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從情理、法理等多個方面輪番對雙方進行疏導,加上包村干部的不懈努力,經過四個多小時的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在孫斌和村委干部的見證下,雙方將土地邊界重新進行明確劃分,這起土地邊界糾紛案最終得到了徹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