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高洪馳 通訊員 毛克迪 張鑫) 為進一步激活農村土地、資金等資源要素,審慎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沈丘縣成立專班,落實落細各項政策,為繪制更加清晰的土地改革路線圖奠定堅實基礎。
沈丘縣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縣。該縣成立了以縣委書記和縣長任雙組長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單位為成員的縣級工作專班,及時制定印發《沈丘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沈丘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指導意見》等配套文件,落地、落實、落細各項政策,做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有章可循。
在嚴格遵守《沈丘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的前提下,縣自然資源局成立了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專班。針對各鄉鎮(街道)上報的159宗地塊,經實地丈量和勘察,確定第一批6宗擬入市地塊,總面積245.41畝,預計成交總金額8000余萬元。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打破了長期以來的土地二元格局,使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和國有土地享有同等權利和價格,從而增加群眾收入、保障群眾合法權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解除了現有法律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限制,對釋放更多土地紅利、合理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加快城鎮化進程將起到積極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