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猛
“村中不聞雞鳴,池塘不見鴨鵝”;主路反復割草,小巷藏污納垢;過度拔高治理標準……近期,《半月談》報道一些地方在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過程中出現偏差、走樣,引發社會關注。
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本意是打造美麗鄉村,為老百姓留住鳥語花香田園風光,事實上隨著這項工作的推進,很多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短板不斷補齊,農民生活環境普遍大幅改善,鄉村生活邁向宜居宜業。問題是整治工作在某些農村走偏了路,把農村環境弄得“雞犬不聞”,如此作為,難怪有村民發出靈魂拷問:“聽不見雞叫,還是農村嗎?”
當“村中不聞雞鳴,池塘不見鴨鵝”成為部分農村整治后的常態,不能不令人反思:一些走偏現象的背后,是否有形式主義與官僚主義在作祟。不考慮地方實際情況,用僵化的行政命令代替科學合理的規劃;用一些不接地氣的考核標準,要求盲目復制城市的整齊劃一;過度追求環境美化而刻意抹掉鄉村特色,這些做法嚴重背離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初衷。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作為鄉村振興的重要環節,事關廣大群眾根本福祉。要回歸以人為本的初心,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充分尊重農民在鄉村建設中的主體地位,將農民的滿意度作為衡量整治成效的重要標準,扎扎實實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讓農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