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徐松 文/圖
初秋時節,豫東大地的田野孕育著豐收的希望。
在鄲城縣胡集鄉大史行政村村口一片荒地上,一棟7層小樓拔地而起。這塊地,是鄲城縣第一批入市“招拍掛”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其中一塊。如今,它用來開辦企業,成為大史行政村的新地標。
“我們積極發揮全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的優勢,聚焦推動鄉村建設發展和促進農民增收兩大主要目標,破除城鄉建設用地二元結構,著力實現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努力為鄉村建設發展和全面振興注入新動能。”鄲城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王萌告訴記者,大史行政村村口的那棟小樓是即將啟用的電氣公司綜合樓,更是鄲城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的第一個成功案例。
開先河,“招拍掛”激活農村閑置土地
史鵬是大史行政村人,在北京成功創業,多年來一直從事電氣設備的生產與銷售。幾年前,他就有回鄲城投資興業反哺家鄉、帶動父老鄉親致富的想法。可是,一直苦于沒有建廠用地。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鎮化水平不斷提升,農民進城后,閑置土地逐漸增加,越來越多的“小片荒”、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沉睡不醒”,卻又不能用來建廠。
“多虧改革的新政策,讓這幾片‘老宅基’、‘小片荒’、閑置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活’了起來。我立即拍下近10畝地,投資建設了這棟辦公面積2萬平方米的綜合廠房,1至3層是生產區,上面是實驗室和辦公區,今年國慶節前后就能投產了。屆時,能安排80多人就業。”史鵬欣慰地說。
記者了解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顧名思義,就是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農村建設用地,比如過去的鄉鎮企業用地和招商引資項目用地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指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以有償方式進入土地市場交易的行為。
去年,自然資源部印發《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方案》,鄲城縣被納入試點。
鄲城縣自然資源局全面深化集體土地入市改革,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價同權,打破了長期以來農村集體土地“不能用”“用不好”的限制,為農村地區的產業發展和農民增收開辟了新的道路。
鄲城縣于今年初成功將5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使用權進行交易,成交金額663萬元,不僅把該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激活了,也為全市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鄲城經驗”。
強推進,改革福利實現全民共享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試點工作,我們已經成功完成10宗土地的入市,其中5宗40.94畝已成交,成交額的86.95%分配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另5宗74畝已完成前期入市手續,即將掛網交易。”王萌說,“對于此項工作,我們科學規劃、全面摸排、澄清底數、穩步推進。”
統一指揮聚合力。該縣成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認真梳理入市配套政策的重點和環節,聚焦用地入市界定范圍主體、嚴格條件程序、健全交易監管、完善產權分配等重點破冰試水、大膽創新,有效激活農村資源要素,統籌推進入市改革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同時,加強與省自然資源監測和國土整治院合作交流,強化政策指導和業務培訓。
科學規劃定方向。該縣結合本地實際,堅持規劃先行、規則先行,加強頂層設計和全過程全要素治理,研究出臺入市管理辦法、入市收益管理分配指導意見、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等入市改革配套文件,為入市程序、入市收益管理和分配、地價評估、底價確定和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等提供制度規范,從源頭上確保了入市改革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
全面摸排明家底。該縣聘請第三方機構全面摸清縣域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存量,結合第二次、第三次國土調查及年度變更調查數據庫,建立數據臺賬,統一匯交建庫,同步推進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確權登記。目前,該縣可使用商業用地1939畝、物流倉儲用地288畝、工業用地2331畝、采礦用地1517畝。
明確入市要求,規范操作流程。該縣明確指出,依法完成權屬登記、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規則的工業、商業等經營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方可納入入市交易范圍。土地所屬村(組)集體應完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并由該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入市主體組織實施入市或由其委托的其他法人組織代理實施入市。入市土地必須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符合土地使用標準,符合產業準入政策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必須已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地上建(構)筑物和附屬設施權屬明晰,且已經補償和處理完畢;必須具備開發建設所需要的基礎設施配套等基本條件;必須經過土地所有權人的集體決策程序,并經鄉(鎮)政府審核同意等。
做好入市申請和審核。在做好主體申請、編制方案、入市初審、入市方案核對的基礎上,入市方案核準后,該縣根據入市方案確定招標、拍賣或者掛牌等方式,統一發布交易信息,實行公開交易,入市方式、程序、規則采用與國有建設用地相同的方式進行。
建立收益科學分配制度。該縣明確入市土地成交總價款去除土地補償款、土地平整費用、地上附著物拆除費等支出和繳納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商服用地為總成交價的20%,工業用地為總成交價的5%,以出租等方式入市的按入市收入的3%一次性提取)后,剩余入市收益原則上全部留歸村、村民小組集體所有。
保障農民權益,促進鄉村振興。該縣堅持把合理分配收益、促進鄉村振興作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最大出發點,切實保障農民權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盤活了農村閑置土地資源,優化了土地資源配置,為鄉村振興提供了用地保障。
產業發展更加強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為鄉村產業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土地保障和支撐。入市土地上入駐了中網國際電力(北京)有限公司、鄲城縣創遠置業有限公司、鄲城安康婦產醫院等項目,總投資1.5億元,實現產值7546萬元,同時吸引帶動了周邊的小微企業發展,取得經濟效益200萬元,有力促進了鄉村經濟發展。
村民收入切實提高。通過入市交易,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吸引產業項目落地,提供就業崗位178個,為當地居民帶來工資性收入2837萬元,提升了村集體自我發展能力和村民生活水平,為鄉村振興提供了強勁動力。
鄲城縣在這項工作中敢于探索與實踐,將陸續上線更多擬入市優質地塊,吸引涉農企業投資,盤活閑置土地資源,讓農村集體閑置土地資產價值得以顯化,引導農戶發展產業,實現增收致富。②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