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金玲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決定》,這是統計事業和統計法治建設的又一個重要里程碑,對新時代新征程統計服務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貫徹落實好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是當前和今后全市統計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統計系統工作人員要以此為契機,深入學習領會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認真學習宣傳統計法律法規,多措并舉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月活動,切實增強領導干部統計法治素養,牢牢守住統計數據質量生命線,奮力開啟全市統計法治事業新篇章,更好發揮統計在服務周口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旗幟鮮明地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寫入總則,為統計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全市統計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悟本次《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改的政治性、時代性、方向性,學深悟透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主旨要義和規定要求,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統計工作始終在黨的堅強領導下有力推進。要把防懲統計造假、提高數據質量作為全市統計系統最大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牢牢地樹起來、嚴起來,推動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統計工作決策部署在周口落地落實落細。
依法開展統計工作,全面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全市各級統計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統計制度,依法管理、使用統計資料,建立健全統計資料審核、簽署、交接、歸檔、保密等管理制度,做到數出有據、依法統計,切實維護政府統計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履行統計義務,確保上報的統計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社會各界也要認真配合各項大型普查及統計調查工作,努力形成“不愿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工作氛圍。
強化統計法治監督,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在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方面亮出了利劍,體現了黨中央關于統計監督重大決策部署要求,進一步明確了統計監督內涵和職能定位,為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提供法律依據。要強化統計法治監督,扛穩防懲統計造假的政治責任,健全完善防懲統計造假的長效機制。牢牢守住統計數據質量生命線,完善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制度,擴大范圍,增加頻次,加大現場核查力度。完善“雙隨機”抽查制度,建立常態化執法檢查機制。推動統計監督和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審計監督等協同貫通,形成監督合力,提升統計監督效能。
加大統計法治宣傳力度,保障統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要推動各級黨委、政府認真學習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不斷增強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組織、管理統計工作能力。著力強化對統計人員的統計法治宣傳教育,讓每一位統計工作者在深入學習、認真貫徹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加大統計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力度,把學習貫徹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納入統計干部教育培訓計劃,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統計工作和統計服務全過程。要組織開展好統計法治宣傳月活動,通過法治講堂、網上學習、普法知識測試等形式,加強對基層統計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充分利用統計業務培訓、資料發布、執法檢查、調研等渠道,通過發放普法資料、制作普法微視頻、普法宣講等方式,切實加強對統計調查對象的統計法治宣傳教育。
(作者單位:周口市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