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國務院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是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預案管理等部分組成,適用于黨中央、國務院應對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工作,指導全國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出政策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把握與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的關系,主動適應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新的形勢要求和實踐需要,重點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健全應急指揮體制機制、堅持從源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建立健全預警制度機制、細化應急響應流程及要求、加強基層應急工作、規范預案體系構成及銜接等方面明確了工作措施。
《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還對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恢復與重建、調查與評估,以及人力資源、財力支持、物資保障、交通運輸與通信電力保障、科技支撐等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