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嘉泰工程擔保有限公司就太康縣“春曉學府”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為我公司出具編號為(嘉泰·太康·務保)字第19-1159號的《建筑務工人員工資保障金支付保函》(以下簡稱該保函)。該項目建筑務工人員工資已全部結清,河南嘉泰工程擔保有限公司不再為我公司就該項目承擔任何擔保責任。該保函原件不慎丟失,聲明作廢。
特此聲明
河南省宏泰建工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