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水資源管理條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記者 劉昂
本報訊 11月28日上午,《周口市水資源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召開,向社會公布《條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將為我市水資源開發利用和優化配置、嚴格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水資源是生活生產必不可少的資源,是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要素。據了解,目前我市主要以地下水源供水為主,占比達75.1%,居全省首位;作為農業大市,農業用水占比高達71.6%,因地下水超采已出現地表水體萎縮等問題,這不僅影響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生產用水和儲備水源安全,也是制約我市打造現代農業強市、國家區域中心港口城市的瓶頸。
為解決“水瓶頸”、提供“水保障”,《條例》緊緊圍繞將水資源留得住、用得好、管到位、不污染的立法目標,系統搭建了水資源規劃、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的科學體系,通過29條規定,具體明確了建立水資源目標管理體系,開展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構建現代水網,優化水系布局,統籌推進蓄水工程建設;充分利用地表水和引調水,減少地下水開采;禁止超采、濫采地下水,鼓勵優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加強智慧水務建設,提高水資源精細化、動態化全過程監管水平等制度規范,并就相關違法行為設定了法律責任。如未依照取水許可規定取水或者擅自變更取水許可事項、未安裝取水計量設施等違法行為,最高可處罰10萬元。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