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溝縣人民檢察院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記者 臧秋花 通訊員 葛清華 文/圖
本報訊 為最大限度降低散裝食品安全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1月23日,扶溝縣人民檢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能,對轄區部分超市的散裝食品安全問題開展專項監督,并督促相關職能部門把好年貨食品安全關。
活動中,檢察干警通過走訪轄區多家商超、農貿市場,對經營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否超范圍經營散裝食品、是否公示散裝食品相關信息等進行了調查。走訪發現,經營者普遍未在食品容器和外包裝上完整標注食品名稱、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及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未設置清潔外罩等防護措施及禁止消費者觸摸標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存在食品安全隱患,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對此,扶溝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干警通過現場拍照、制作勘驗筆錄等形式固定證據材料。
針對走訪中發現的問題,扶溝縣人民檢察院制作詳細的問題清單,聚焦重點問題,主動與相關行政監管部門溝通,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監管部門積極履職,對散裝食品標簽標識不規范問題加強監管,并對不規范銷售散裝食品的經營者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確保轄區商戶依法規范銷售散裝食品,消除散裝食品安全隱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
據悉,扶溝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能動履職,定期開展檢察建議“回頭看”行動,持續對食品安全相關問題予以關注,確保檢察建議有效落實,著力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守住食品安全防線,為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保駕護航。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