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濤:
□通訊員 李亞暉 文/圖
胡海濤,淮陽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一級員額檢察官,曾在該院公訴科、反貪局、民事行政檢察科工作。
從保護生態環境到守護食品藥品安全,胡海濤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以“公”之名、護民之“益”的初心和使命。2023年以來,他帶領部門干警共辦理各類公益訴訟案件47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3件,辦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4件,利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職能,依法向被告人追償懲罰性賠償金8000余萬元。
胡海濤以民事支持起訴專項工作為抓手,凝聚各方力量,切實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以開展的各項專項活動為契機,運用數字檢察賦能法律監督,推進民事檢察工作現代化;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淮陽經濟高質量發展為目的,持續開展涉民企、民生、民事執行監督專項活動。他全面履行各項行政檢察監督職責,持續提升行政檢察監督質效,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作用,加大辦案力度,引導和促進市場主體守法合規經營,營造公開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從事檢察工作以來,胡海濤始終保持對檢察事業的忠誠和熱愛,擔責于身、履責于行,做捍衛公共利益的“守護者”、守護民事權益的“維護者”、深耕行政檢察的“躬行者”。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