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華中
(接上期)
后記
書法有法,有法必有論,有論必有異于常人之思想。古之論書,多為筆札,雖多言技巧小術,卻有肇始之功。儒家中和穆穆,道家大樸不雕,禪家佛無常相,都或多或少影響著書法的進退取舍,啟迪書家的筆墨走向。書論體系構建之成熟,應在有唐一朝。之前,或偽托神仙,夢中得筆,或停留于簡單的比擬,以象說法,皆不足為炫。
唐人論書,多咻咻于用筆,喋喋于小“技”。至孫過庭、張懷瓘出,而體系恢宏明了,綜賅史論,論于一爐,真知灼見也。
宋人論書,雖多為題跋筆札,只言片語,往往也能“點石成金”,但著述極少成洋洋大觀者。
元代書論以鄭杓《衍極》最具特色,以《易》之框架筑其理論,把書法歸于玄辯思維之產物,有可取之處。
明代董其昌《畫禪室隨筆》,以禪理悟書省畫,于今仍有裨益。項穆《書法雅言》倒是蔚為大觀,以中和為老臬,以正心誠意、格物致知為靈魂來構造自己的美學體系。
清代碑學大興,諸帝游藝翰墨,親炙恭行。官賈士庶,無不以書為舉。理論方面,傅山的“寧丑”思想、阮元的“北碑南帖”之說,加上包世臣與康有為前后呼應,崇碑鼓倡,遂成浼浼巨流,其影響不泯于當代。
晚清以降,隨著西方藝術思想的涌入,論書之言更是亂花迷眼,仁智互見,或寄人籬下、或另辟蹊徑、或古今一爐、或中西搭配。尤其當下,隨著新媒體的發展、海量資料的呈現,講技弄巧者眾,而從不言書處窺覓思想玄奧之所在者寡矣。
余洗硯五十余年,其間因寫新詩斷斷續續,至2000年方才以書為事。閑暇之余,零星地翻閱一些書論,真正系統研讀卻是近五年的事。凡能搜索到的古人書論,皆一一讀之。終于有拙著《一瓢居書話》問世,上面記錄著我思索、感悟的點點滴滴。半年之后,總覺語猶未盡,未能系統地闡述我的書法思想與審美理念。于是,又有了這本《一瓢居書舉》。本書提出了書法之“法”的“大法”概念,系統地闡釋了法與技、法與學、法與心、法與時、法與名等辯證關系,完善了“大法”的內涵和外延。另外,又在“晉人尚韻,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態”的基礎上提出了“今人尚趣”的新的審美理念和標準。孟會祥先生對此書的評價可謂一語中的:“先生大文,書法之《道德經》也。”指出此書雖然談“法”,卻具有“經”的性質和意義。因我曾用小楷抄《道德經》近二百遍,故其思想對我影響至深。遂以此為范,取其體式八十一章,共五千七百五十五言,既是對《一瓢居書話》的補充,也是對書法之“法”另一種形式的探索和解讀。
由于自己非專業理論工作者,文中難免有諸多不盡如人意之處。還望眾方家、學者、同道不吝批評賜教,以充余之虛廩,自當感激。
贈人以法,重于金石珠玉;
觀人以法,美于黼黻文章;
聽人以法,樂于鐘鼓琴瑟。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