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
單位應建立防火檢查、巡查隊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每天開展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進行本崗位防火檢查。
做到“十查十禁”:一查設施器材,禁損壞挪用;二查通道出口,禁封閉堵塞;三查照明指示,禁遮擋損壞;四查裝飾裝修,禁易燃可燃;五查電器線路,禁私搭亂接;六查用電設備,禁違章使用;七查吸煙用火,禁擅用明火;八查場所人員,禁超員脫崗;九查物品存放,禁違規存儲;十查人員住宿,禁“三合一體”。
2.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單位應建立兩支隊伍(滅火第一戰斗力量隊伍、滅火第二戰斗力量隊伍)。發現火災后,起火部位員工在1分鐘內形成滅火第一戰斗力量;火災確認后,單位在3分鐘內形成滅火第二戰斗力量。
3.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員工要做到“四熟悉”:熟悉本單位疏散逃生路線、熟悉引導人員疏散程序、熟悉逃生設施使用方法、熟悉火場逃生基本知識。
掌握“三原則”:①距起火點近的員工負責利用滅火器和室內消火栓滅火;②距電話或火災報警點近的員工負責報警;③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員工負責引導人員疏散。
4.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員工要做到“六掌握”:①掌握消防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②掌握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③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④掌握報警、滅火及疏散逃生技能;⑤掌握安全疏散線路及引導疏散的程序方法;⑥掌握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及操作程序。
(據“齊成說說”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