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宇同志因工作變動,提出辭去周口市三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暫行)》的有關規定,周口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接受劉昌宇同志辭去周口市三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并報周口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