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馬月紅) 記者昨日從市殘聯獲悉,2014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于5月11日至7月10日進行。
此次年審的地點是市直用人單位到周口市東新區(平安路與騰飛路東200米路北)周口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年審大廳,縣市區到當地就業服務機構。市直用人單位包括周口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外地駐周單位和其他各類經濟組織,納入市地稅局直屬分局、市經濟開發區地方稅務局稅務管理的其他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
據周口市殘聯有關負責人介紹, 各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手冊》及相關材料到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參加審核,核實安置殘疾職工人數以及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數額。凡逾期不參加年度審核的用人單位,將根據統計、稅務、財政等部門掌握的在職職工數或經過調查核定的人數,確定在職職工總數并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全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2013年度、2014年度未達到安置比例又從未繳納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單位,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追繳;對未按時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將從11月1日起,按日收取5%。的滯納金與保障金一并收取;對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又拒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單位,除責令限期如數補繳外給予通報批評;對仍不執行的,根據《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由殘疾人聯合會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市殘聯有關負責人特別提醒:即日起用人單位可向當地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年審征收大廳咨詢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工作有關事宜,并領取《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