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記者 高洪馳
本報訊 9月4日,漯河市郾城區的李某竄到西華縣址坊鎮捕捉壁虎100余只,被西華縣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次日,李某的家屬前往址坊派出所糾纏著民警“討要說法”,后經民警耐心解釋和勸說,才離開派出所返回家中。
一次偶然的機會得知壁虎能賣高價后,現年43歲的漯河市郾城區李集鄉農民李某認為自己找到了一個賺錢的好機會,于是和他的岳父商量一起外出捕捉壁虎。經過精心準備,二人在9月4日深夜,攜帶礦燈、竹竿、貼鼠板等工具,竄到西華縣址坊鎮西瓦屋趙行政村捕捉了100多只壁虎。后來他們被巡邏的派出所民警和巡防隊員發現并抓獲。由于李某的岳父年事已高,民警教育一番后將其放走。李某則被移交至西華縣森林公安分局。
聽到李某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后,9月5日早晨6時許,李某的家屬開車闖入址坊派出所糾纏民警,要求放李某回家。值班民警在向該縣公安局匯報的同時,耐心向李某的家屬講解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條款以及處罰規定。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勸說,李某的家屬終于明白捕捉壁虎是種違法行為,最終離開派出所返回家中。
西華森林公安民警介紹說,壁虎雖然沒有被列入級別保護,但它屬于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科研價值和對環境有益的“三有”動物。李某捕捉壁虎的行為屬于私自捕獵,嚴重違反了動物保護法,依法應受到嚴懲。
據悉,由于李某捕捉壁虎數量較大,按照有關規定已經構成刑事犯罪,西華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將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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