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記者 彭慧
本報訊 1月29日,市城管委、市文明辦牽頭組成考核組,首次對1月份4個區的城市管理工作及中心城區的交通秩序管理進行督查。從當天情況看,川匯區的城管隊員出勤率較高,其他幾個區的重點路段卻鮮少看到城管隊員。面對中心城區普遍存在的出店和占道經營、私搭亂建、垃圾清運不及時、非機動車擅闖快車道、機動車亂停、亂放、亂調頭等“痼疾”,市城管委要求限期督促整改,不能讓長效化管理成空談。
依據新的管理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今后每個月將由市城管辦、市文明辦牽頭,組織開展兩次不同內容的督查。內容重點圍繞基礎性工作(經費投入、執法保障、“門前三包”管理、“兩小市場”建設、公廁建設、城管隊伍建設和管理等)、經常性工作(環境衛生管理、小廣告治理、市容秩序整治、示范路嚴管街打造等)及中心城區的交通秩序管理情況、交通設施的建設與維護,重點路段和部位的警力布置等。
“辦法”還規定,各區城管委主任、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在每月市城管委全會上,分別匯報各自的城市管理、“兩違”治理工作及交通秩序管理情況,由市城管委領導及成員單位、市文明辦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各界人士,現場打分,排出名次,每半年匯總一次,排名第一的獎勵100萬元,排名第二的獎勵50萬元,排名第三的獎勵25萬元。而對中心城區15個鄉(辦)的城市管理及“兩違”治理工作的考評改由4個區自行管理,市城管委每月表彰5個先進辦事處(鄉),各獎勵1萬元,通報兩個落后辦事處(鄉),其中川匯區推薦3個先進辦事處、1個落后辦事處,市經濟開發區、東新區各推薦1個先進辦事處(鄉),月排名倒數第一的區推薦1個落后辦事處(鄉)。凡連續3次被評為落后辦事處(鄉)的,在新聞媒體上給予書記、主任(鄉長)、分管副職通報批評,城管中隊長予以免職。
在對市交警支隊的考評管理上,同樣由考核組現場進行百分制打分,獲得優秀每次獎勵10萬元,獲得良好每次獎勵5萬元,連續3次被評為差時,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在市級新聞媒體上進行公開檢討,市交警支隊支隊長給予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