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曉慧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這一重要論斷,要求“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揭示了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邏輯。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刻理解法治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夯實法治根基。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人類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證明,沒有法治化便沒有現代化,法治化本身就是世界各國現代化的制度特征。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法治有著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特有功能。法治指引中國式現代化有序推進,通過構建契合我國現代化建設目標和國家治理方略的制度規則,將黨和國家政策規范化、法律化,持續引導各方主體在正確軌道上行動,確保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發生方向上的偏離。法治繪就中國式現代化“同心圓”,作為最具穩定性的國家治理工具,法治使得各方主體能對自身的行為后果有穩定、合理的預期,通過法律的指引、評價和約束,調整現代化進程中涉及的各種復雜利益關系,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識、匯聚力量。法治護航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中國式現代化是一個長期復雜的系統性工程,需要考慮長遠發展和代際正義。要通過法治回應時代需求,深刻總結發展規律和治理經驗,確保中國式現代化戰略目標的最終實現。
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當前,全面深化改革已進入深水區、攻堅期,面臨的國內外形勢更為復雜,涉及的利益格局調整和制度體系變革更為深刻。法治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壓艙石”,只有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才能確保改革蹄疾步穩。通過科學立法,既能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減少和避免改革的盲目性和隨意性,防止改革失速失序,又能將已被實踐驗證的成熟改革經驗上升為法律,增強改革的穿透性。通過嚴格執法,推動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落實,同時約束和規范公權力的運行,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為改革提供市場經濟所需的法治環境。通過公正司法,守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切實維護公民合法權益,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增強人民群眾對改革的信任度和支持度。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要著力推進法治現代化,以法治現代化引領、保障中國式現代化。從功能定位上,要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戰略安排和目標任務,注重解決中國式現代化涉及的重大法治問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更好相適應。從道路方向上,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自信,用道路自信引領理論自信、法治自信、文化自信,特別是要旗幟鮮明地堅持黨的領導,推進黨的領導入法入規,將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在戰略舉措上,要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立法上,聚焦法律制度空白點與突出點,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提升立法質量,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執法上,要優化政府職能、強化執法監督、提升執法水平,真正實現權為民所用。司法上,要推進司法民主、司法公開、司法改革,彰顯司法公信,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守法上,要弘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法治宣傳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供及時高效便捷的法律公共服務,讓有事找法、依法辦事深入人心。
中國式現代化是一項前無古人的開創性事業,需要我們付出更為艱巨的努力。在向著中國式現代化宏偉目標奮力邁進的征程上,改革深化一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一步,法治保障就必須跟進一步。要以更高水平的法治現代化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將法治力量貫穿到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各領域全過程,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作者單位:武漢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