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標的額超億元的涉企合同糾紛案件,有效降低了企業的訴訟成本,節約了訴訟時間,實現了雙方當事人互利共贏,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11月份,原告某生態環保公司與被告周口4家投資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高速公路兩側綠化項目施工總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費1.1億余元。然而,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約施工,被告卻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未完成征地拆遷等工作,導致原告被迫暫停施工。原告因此將被告訴至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解除合同,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后,積極與原告溝通,征求其意見,決定對該案進行先行調解。調解過程中,調解員深入了解雙方的訴求及爭議焦點,并向市政府提交書面報告,借助府院聯動機制,尋求案件解決辦法。經過多方溝通,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調解協議,這起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先行調解作為多元解紛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高效解決糾紛、維護企業聲譽和形象、增強企業間信任與合作等優勢。該起案件的成功調解,充分展現了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訴累、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為。下一步,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繼續發揮先行調解的優勢,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司法支持。(通訊員 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