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城市人民檢察院
□記者 臧秋花 通訊員 王春霞
本報訊 自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成立以來,項城市人民檢察院扎實推進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工作實質化、規范化運行,注重強化“四項監督”、實現“四個延伸”,積極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橋梁紐帶作用,不斷開拓監督與配合的新渠道,持續提升辦案質效。項城市人民檢察院強化日常監督,實現被動監督向主動監督延伸,主動充實配強人員力量,增派具有豐富辦案經驗的檢察干警,集中力量開展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工作。
在強化類案監督方面,項城市人民檢察院樹牢類案監督意識,檢察官每年撰寫類案分析報告,克服“就案辦案”“重個案監督”的固化思維,找準偵查機關類案辦理中存在的共性問題,促進監督效果最大化。發揮類案監督引領作用,結合類案偵查中的共性問題,檢察官聯席會集中研判分析改進措施,使糾正違法和檢察建議更有針對性。破解類案監督難題,針對與公安機關在同類案件的法律適用、事實認定等方面認識不一致的問題,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牽頭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判,促進達成統一認識,形成工作合力。
對行政處罰類案件進行專項監督,緊盯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罰代刑等重點問題開展專項監督,及時監督立案、糾正違法。注重對涉企“掛案”進行專項監督,緊盯涉案企業長期滯留偵查環節問題,主動與經偵部門對接,對“掛案”進行監督清理。注重對漏罪漏犯進行專項監督,對提請逮捕、移送起訴的案件嚴把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適用關,糾錯防漏、罰當其罪。
實行捕前分流提醒制度,對公安機關擬提請逮捕的案件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對不影響訴訟進行的案件,向公安機關出具非羈押措施直接移送起訴意見,定期提醒提示。實行“面對面”監督指導機制,與公安機關會簽《關于加強和規范刑事案件補充偵查工作的指導意見》,對補充偵查的案件,與公安機關法制室相關人員和承辦人當面溝通、當面反饋,有效提升監督質效。實行追責問效制度,針對辦案人員對部分犯罪嫌疑人保而不審、有案不立、案件降格處理等問題,對承辦人提出黨政紀處理的檢察建議。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