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高豐
本報訊 “太感謝您了,董法官!謝謝您幫忙調解,堵在我們一家人心里的石頭終于落了地……”近日,當事人李某激動地將一面印有“人民好法官 公正為人民”字樣的錦旗送到了項城市人民法院官會人民法庭庭長董保紅手中,表達誠摯的感激之情。
該案件是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原告李某與被告張某某是上下樓鄰居。2024年12月,被告家中衛生間的水管破裂,積水滲漏至樓下原告家中。事發后,經該小區物業、當地居委會、轄區派出所調解,均無果。無奈之下,原告李某將被告張某某訴至項城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董保紅深知這類鄰里糾紛如果處理不當,不僅會激化矛盾,還會影響鄰里關系的和諧。她仔細查閱案件材料、梳理糾紛焦點,詳細了解漏水情況和房屋受損程度,在全面掌握案情后,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在庭審調解過程中,董保紅從法理和情理兩個角度入手,耐心地向被告張某某闡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相鄰關系和侵權責任的相關規定,明確指出其作為漏水房屋的所有者,應對樓下鄰居房屋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也向原告李某說明,在主張賠償時需要提供合理的證據支持,并且要考慮到實際情況,盡量尋求一個雙方當事人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為了使調解更具說服力,董保紅還列舉了多起類似案件的處理結果,讓雙方當事人對賠償金額的合理范圍有了更清晰的認識。
經過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當庭將房屋維修款項轉至原告微信。至此,這起因房屋漏水引發的鄰里糾紛得以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③2